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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组织开展2020-2021学年上海杉达学院“五四”评优的通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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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21-4-8 11:56:19 |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|倒序浏览 |阅读模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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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 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集中展现当代青年的精神品格和价值追求,营造浓厚爱国进步、追求卓越、青春奋进的校园环境与氛围,不断增强基层团组织的凝聚力、战斗力和创造力。同时为表彰一批在 2020-2021学年期间涌现出来的理想信念坚定、冲锋在前、担当作为、甘于奉献的先进典型,根据《上海杉达学院“五·四”评优表彰办法》,校团委决定开展 2020—2021 学年“五·四”评优工作,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评优宗旨

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立足保持和增强政治性、先进性、群众性,密切联系服务引领青年学生,依照共青团“凝聚青年、服务大局、当好桥梁、从严治团”四维工作格局,坚持立德树人,坚持服务学生成长成才的要求,以实绩考核为重点,建立长效激励机制,为促进我校共青团事业持续发展提供制度保证。

二、评选项目、要求及名额分配


(一)先进集体
“五·四”红旗分团委、“五·四”特色分团委;“五·四”红旗团支部、“五·四”特色团支部

【五·四”红旗分团委 】(2个)
评选对象:各学院分团委
评选要求:(点击评选要求查看具体内容)
1、必须具备“特色分团委”评选条件,在两年内获得过“特色分团委”荣誉称号的分团委。
2、班子建设好,班子注重学习,团结进取,富有开拓创新精神。
3、能够按规定程序发展新团员,组织团员进行青年大学习,按规定按时开展各项团内工作。
4、能创造性地开展丰富多彩的共青团活动。
5、认真履行团的职责,注重提升基层团支部活力。
6、积极参与和认真完成校团委布置的各项任务,各项指标达成率名列前茅。(考核得分详见《上海杉达学院共青团工作考核办法》)
7、积极配合完成校团委学生会布置的各项工作。


【“五·四”特色分团委】(6个)
评选对象:各学院分团委
评选要求:(点击评选要求查看具体内容)
1、团委组织架构建全,分工协作,按期换届。
2、能够完成校团委及学院党政工作要求,以服务广大青年团员为工作之本。
3、常规工作认真完成,工作效率高,保持与校团委联系。
4、有特色活动吸引广大团员青年,活动新颖有亮点,体现出学院特色。
5、活动特色与每月学校主体活动紧密相关,反映当代大学生精神风貌,主题鲜明、内容精致。
6、能将校团委布置的工作及时有效的传达到基层团组织。
7、团学联能在学校、学院、各部门举办的比赛、活动等有优良表现,在校内外中得奖予以优先考虑。

【“五·四”红旗团支部】(18个)
评选对象:各基层团支部
评选要求:(点击评选要求查看具体内容)
1、必须具备“特 色团支部”评选条件 ,并且在两年内获得过“特色团支部”荣誉称号的团支部。
2、班子健全,各司其职,团结进取,按规定按程序完成推优入党工作,递交入党申请书比例高、入党积极分子比例高,《团支部工作手册》记载完整,有一定的团支部组织建设制度。
3、切合校团委工作要求,开展丰富多彩的适合团员成长成才的团内活动。积极参加上级团组织的各项活动,顺利完成好上级团组织交办的各项任务。
4、重视团员青年的教育工作,学风建设基本达到学校优良学风班建设标准。
5、积极配合学院分团委以及校团委的工作,各项指标达成率名列前茅,青年大学习完成情况良好,团支部学习参与率达到85%以上(主要考察2021年3月以后的数据)、四史知识竞赛参与情况、团日开展情况、推优成功率等指标。
6、团支部在院级、校级及校级以上的竞赛或比赛中荣获集体荣誉;团支部成员荣获校级或校级以上奖励或荣誉比例高;支部成员遵纪守法,无任何党、团、行政处分。

【“五·四”特色团支部】(47个)
评选对象:各基层团支部
评选要求:(点击评选要求查看具体内容)
1、积极组织团员青年参加政治理论学习,团结、带领支部团员青年努力完成党和上级团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。
2、关心团员青年利益,能扎实有效地组织和开展适合团员青年特 点、有益于团员青年身心健康的活动。
3、认真做好团员的教育、发展、管理、推优、团费收缴、团员民主评议等团务工作,《团支部工作手册》记载清晰。
4、团支部成员工作能力较强,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的认同度,成绩优异。支部成员遵纪守法,无任何党、团、行政处分。
5、积极配合校团委与分团委工作,各项指标达成率名列前茅,青年大学习完成情况(主要考察2021年3月以后的数据,团支部必须参与率达到85%以上)、四史知识竞赛参与情况、团日开展情况、推优成功率等指标。
6、建立党章学习小组,定期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;能有效支持班委开展工作。

(二)先进个人
优秀共青团干部、优秀共青团员

【优秀共青团干部】(248个)
(一)优秀共青团干部(学生序列)
评选对象:本科一、二、三年级,专科一、二年级及专升本一年级团员青年。
评选要求:(点击评选要求查看具体内容)
1. 必须具备优秀共青团员的评选条件。
2. 热爱共青团工作,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较强的创新意识,工作积极负责,作风扎实。
3. 在组织开展学校共青团工作,推进学校的校园文化建设中,成绩突出,组织管理能力和社会活动能力强。
4. 成绩绩点不低于 2.8,2021年3月起青年大学习完成率100%。上一年度考试无不及格课程记录、无黄牌或其它违纪记录、所在寝室为文明寝室者优 先考虑、所在班级优良学风班或先进集体者优先考虑、在上一年度中组织参与开展团日活动、班级活动不少于2次。
5. 密切联系团员青年,切实维护团员青年的利益,及时反映团员青年的合理需求,发挥桥梁纽带作用。
6. 现任团干部工作时间至少满一个学期,离任团干部曾经任职时间至少满一年。
(二)优秀共青团干部(教师序列)
评选要求:(点击评选要求查看具体内容)
1、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 重要思想,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,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具有较高的理论研究水平。勤于研究团的业务知识,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奋斗创新的工作作风。
2、热爱共青团事业,积极完成上级党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,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勤恳有效地开展工作,并取得优异成绩。
3、准时参加校团委例会,积极参加团的各项活动,按时完成所在二级学院的各项共青团工作,能在广大共青团干部中起先锋模范作用。
4、深入开展学生思想动态调查和理论研究,能时刻了解学生思想状况,有针对地做好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,并定期向上级组织反映学生思想状况。
5、顾全大局,甘于奉献,在师生中享有良好声誉。
6、在共青团的岗位上工作满一年。

【优秀共青团员】(480个)
(一)优秀共青团员(学生序列)
评选对象:本科一、二、三年级,专科一、二年级及专升本一年级团员青年。
评选要求:(点击评选要求查看具体内容)
1、理想信念坚定,拥护党的领导,热爱祖国、热爱人民、热爱社会主义,遵守上海杉达学院学生手册,爱校荣校。
2、自觉遵守《团章》,模范履行团员义务,有强烈的团员意识和荣誉感。
3、热爱专业,学习认真刻苦,成绩绩点不低于 2.8,该年度考试无不及格课程记录,2021年3月起青年大学习完成率100%。
4、讲文明、讲礼貌、讲道德,尊敬师长、友爱同学,无校内外任何违纪行为。
5、团员民主评议中表现好,上一年度组织参与开展团日活动、班级活动不少于2次,所在寝室为文明寝室者优先考虑,所在班级为优良学风班或先进集体者优先考虑。
(二)优秀共青团员(教师序列)
评选要求:(点击评选要求查看具体内容)
1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,以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为指导,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具有较高的的政治理论研究水平。
2、以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,刻苦学习专业知识,努力钻研专业技术,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奋斗创新的工作作风,在本学科、本部门取得突出的成绩。
3、热心帮助青年进步,及时反映青年呼声和诉求,在学习、工作和其他社会活动中起到模范作用。
4、顾全大局,甘于奉献,在师生中享有良好声誉。
5、年龄在28周岁及以下,并在校工作满一年。

(三)推荐名额
在团学工作、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有突出成绩和特殊贡献者,校团委直接推荐授予优秀共青团员、优秀共青团干部荣誉称号。(具体名额分配见《上海杉达学院2020—2021学年优秀团员、优秀团干部、特色团支部、红旗团支部推荐名额分配表》。


三、 评选程序和时间

时间:学校共青团考核工作针对上一学年的团学工作进行全面考核,考核在当年4-5月份进行。
评选进程:
1、书面总结:各学院按照《上海杉达学院共青团工作考核评价体系》,结合学年度工作进行总结,并于当年4月份提交书面总结报告(3000字以内),未提交书面总结报告的分团委,取消评优资格。
2、分团委自评:各学院按照《上海杉达学院共青团工作考核评价体系》进行自查,并于4月份提交年度工作总结(3000字以内)、共青团工作考核自评表和自查报告(含支撑材料),共青团特色工作总结材料。
3、答辩评审:各学院分团委须参加考核集中答辩评审,答辩内容分为学院共青团整体工作和学年特色工作,期间结合各个学院提交的总结材料进行分团委互评、学生评价和上级相关部门评审。
4、考核得分:日常工作、书面总结、分团委自评、分团委互评、学生评价、上级相关部门评审均以满分100分计算,保留小数点后一位,百分之考核得基础上,根据上学期青年大学期积分情况进行加分。考核得分=日常工作占20%+书面总结占10%+分团委自评占10%+分团委互评占20%+学生评价占20%+上级相关部门评审占20%+青年大学习排名积分。
5、结果公示:校团委考核工作小组根据各学院分团委书面总结、分团委自评、分团委互评、学生评价、上级相关部门评审等环节表现情况,进行整体考核评价,并将考核评价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。

四、联系方式

(一)金海校区
负责人: 戈菲   
联系电话:021-20262811
学生负责人:李治华   
联系电话:13472540111
联系地址:体育馆110室
(二)嘉善校区
负责人:刘宇婷
联系电话:0571—84239861
联系地址:活动中心213室
(三)沪东工学院
负责人:杨馨怡
联系电话:021-50350603
联系地址:2323办公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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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取码:sdxy

“党史”小课堂
快跟着葱宝学起来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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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9跟着葱宝学党史
1979年3月29日,邓小平在北京会见香港总督麦理浩时明确提出,1997年中国收回香港后,香港还可以搞资本主义。他说:我们历来认为,香港主权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,但香港又有它的特殊地位。香港是中国的一部分,这个问题本身不能讨论。但可以肯定的一点,就是即使到了1997年解决这个问题时,我们也会尊重香港的特殊地位。这次谈话后,中国政府把解决香港问题正式提上议事日程。



-完-
今日小编 | 刘芳
文字来源 | 校团委组织部
责 编 | 叶子雯
终 审 | 戴 婧 徐佳慧
听说一键三连会运气爆棚喔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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